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职人员省外出差报备工作的通知
2022-03-15 00:16:15                  

各乡镇街道,各市直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国内部分省市反复出现聚集性和散发疫情,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现就落实公职人员省外出差报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职人员非必要不出省,确需省外出差的,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二、在省外出差返回湘乡前,需提前至少24小时向居住地及工作单位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备,报备出差地(明确到省、市、县或区、乡镇或街道)、返回时间、健康码和行程码颜色、健康状况、核酸检测情况等。

三、单位办公地点在市行政中心的公职人员同时要按第二项的规定向市机关事务中心报备。

四、公职人员家属省外就学、就医、出差、旅游、探亲访友,回湘乡时除应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外,还应由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备。

各单位党政正职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确保报备工作落实到位。

湘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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